呼伦贝尔博物院藏品入藏标准
发布日期:2022-07-22     访问量:2157
为丰富呼伦贝尔博物院馆藏,完善藏品体系,规范藏品征集管理,呼伦贝尔博物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制定藏品入藏标准。
一、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考古出土文物;
二、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社会流散文物;
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与图书、影像、文献资料;
四、具有重大革命历史意义的实物遗存;
五、与本地区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的实物及文献、影像资料,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实物;
六、反映本地区各时代、各民族生产生活、文化艺术等代表性实物,以及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传承或技艺的重要资料;
七、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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