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伦贝尔博物院为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呼伦贝尔市文物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家二级博物馆,是集管理、研究、保护为一体的地级综合性博物馆,为自治区重点特色博物馆之一。现有馆藏文物及标本万余件。
2012年获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全国文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11月被内蒙古宣传部、内蒙古社会科学联合会公布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01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2013--2015年”文物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保障厅、内蒙古文化厅、内蒙古文物局、内蒙古公务员局颁发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教育部公布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内蒙古科技厅公布为自治区级科技示范基地。


办公室职能

2、负责组织院内各种会议,负责各类会议材料的起草、收集整理,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以及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3、制定博物院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统筹各馆各部室制定好博物院年度总结以及下年工作计划。
4、负责博物院公文运转、以及印章保管、维修工作。
5、负责全院办公用品的采购、分发及保管,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6、与市直各单位及时沟通对接,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我院各馆,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7、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保障制度,做好博物院公务用车的调度、管理、维修、保养
人事部职能

规划发展部职能

1、参与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制定展览计划;
3、承担展览陈列的策划、实施等相关工作;
4、承担文创产品的设计、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
对外交流部职能

1、承担馆际间交流与合作工作;
2、承担对外文物交流等工作;
3、组织开展公益性社会教育活动;
4、承担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及媒体平台应用工作。
文物考古部职能

1、承担全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考古相关事务性工作。
文物保护部职能

1、承担院藏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
2、参与拟定文物保护规划;
3、承担文物保护项目审核、初验的技术支撑工作。典藏部职能

1、承担文物征集、鉴定等工作;
2、承担统筹各分支机构的藏品保管工作;
3、承担院藏图书、业务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职能

1、承担北方草原文化、游牧民族历史,呼伦贝尔历史文化研究、民族民俗文化研究等工作;
2、承担馆藏文物的征集、整理、保护、研究等工作;
3、承担博物馆免费开放、参观接待、社会教育、社教服务、展厅日常维护、展览设备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馆职能

1、承担北方草原文化、游牧民族历史,呼伦贝尔历史文化研究、民族民俗文化研究等工作;
2、承担馆藏文物的征集、整理、保护、研究等工作;
3、承担博物馆免费开放、参观接待、社会教育、社教服务、展厅日常维护、展览设备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呼伦贝尔自然博物馆职能

2、开展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方面的科学研究、社会教育和科普宣传等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
3、承担自然博物馆的免费开放、展陈策划、文创产品开发及场馆运营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内蒙古蒙古族源博物馆职能

1、承担北方草原文化、游牧民族历史,呼伦贝尔历史文化研究、民族民俗文化研究等工作;
2、承担馆藏文物的征集、整理、保护、研究等工作;
3、承担博物馆免费开放、参观接待、社会教育、社教服务、展厅日常维护、展览设备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理事会职能

监事会职能

学术委员会职能

博物馆之友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