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呼伦贝尔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提高藏品数量和质量、丰富和完善藏品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呼伦贝尔博物院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北魏时期,反应拓跋鲜卑人在大同、洛阳等地留下的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科技等内容的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捐赠。经专家审核评估,确定收藏的捐赠藏品,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所有捐赠藏品将由我院登记造册,永久收藏。
(二)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收藏者自愿的原则。对于保存完好、研究价值高的藏品,经专业机构专家鉴定、评估后进行征购。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征集方式。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应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填写《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进行初选;经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鉴定不符合收藏要求的藏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提交信息材料不予退还。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呼伦贝尔博物院
联系人:国 辉 18698474679
田孝严17317737292
邮箱:18698474679@163.com
联系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都拉街11号,呼伦贝尔博物院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
呼伦贝尔博物院
2024年8月13日